《深圳市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通则解读》第一讲
为何要规范公共服务英文译写?
公示语常见于交通枢纽、旅游景区、医疗机构、商场、学校、街道等公共场所,是人文环境、城市管理、国际交流和社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当前深圳对外交流日益频繁,推进双语公示语规范化,能有助于提升城市的国际化形象与国际服务能力。
早在2010年,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就发布过《深圳市公共场所双语标志英文翻译规则》,对双语公示语的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。但随着深圳国际化进程加快,近年来出现了很多新场景、新需求、新表达,市外办牵头组织修订工作,形成了现在这份《通则》。
这份通则主要针对解决深圳公示语现存的四大问题:英文缺失,译写不规范,一名多译,标牌冗余。英文缺失是指,有中文标语,但相对应位置缺失英文,外籍人士只能“猜”。译写不规范,包括拼写错误、大小写混乱、语法错误。
译写不规范还包括用词不地道、这些翻译错误都会影响传播效果。一名多译是指同一个地方、同一种设施,在不同标牌上出现不同译法,容易造成误导。这里还存在重复设置标牌,导致的信息过载,视觉杂乱。这些问题看似小,但会直接影响:外籍人士的出行与办事效率;城市公共服务的专业度与可信度;对外交流中深圳的整体形象。
市外办牵头提出制定《规范》,第一部分《通则》“规定了公共服务领域中英文翻译和书写的相关术语和定义、译写原则、译写方法和要求、书写要求。”做到从一开始就用统一规则减少错误,同时让后续检查、更新、整改有章可循。
《通则》适用于公共场所和机构的名称,公共服务信息的英文译写。比如:行政区与自然地理实体的名称,以及各类交通设施、公共空间所使用的公示语。
总的来说,规范英文译写,可以更好解决当前公共服务领域中英文缺失、译写不规范、一名多译等实际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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